在确定死刑的适用范围时,需要按照刑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以满足相应的适用条件,以完成相关事务。所以今天和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一起看看如何规定死刑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1、如何规定死刑的适用范围?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罪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不必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告缓期两年。
死刑,又称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是指犯人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结束犯人的生命。
被剥夺生命的犯罪分子通常在当地犯有严重罪行。尽管如此“严重罪行”定义往往存在争议,但在当前有死刑的国家,一般来说,“谋杀”一定是犯人被判死刑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判处死刑如何赔偿罚金
罚款是对被告人的个人处罚。其执行范围以被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为准。其家属只能在自愿的情况下支付,不能强制征收。
一般罚金是根据法律和被告人实际情况来处理的,是为了剥夺其出狱后继续违法犯罪的经济基础。一般来说,罚金多数都是针对经济犯罪来的。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赔偿。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判处死刑后执行多久?
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交付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批准的立即执行死刑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发出执行死刑的命令。
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是错误的;
2.犯罪分子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改判;
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执行死刑;因前款第三项停止执行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看这里,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相信你也知道相关的知识内容,所以在适用死刑时,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确定。以上就是如何规定死刑的适用范围?如有疑问,可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