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是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处罚。审判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罪犯的自由,并在某些地方监禁刑罚。事实上,他们将根据罪犯的表现适当减刑,因此无期徒刑的期限是多少年??以下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无期徒刑的期限是多少年?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两年后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的,服刑两年后可以减刑。减刑范围为:有悔改或者立功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无期徒刑罪犯减刑一次或者几次后,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可以减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改、立功表现的,一次可以减少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悔改表现突出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可以减少两年有期徒刑;悔改表现突出、立功表现的,一次可以减少三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不少于10年。“实际执行”刑期从送达刑罚执行机关(和监狱)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在被判刑之前“采取强制措施”时间不能计入。实际执行法定刑满10年后,方可释放或假释。
5.因爆炸、投毒、抢劫、强奸、杀人等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含10年)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6.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送刑罚执行机关后,表现良好的,一般情况下,两年期满后,可以根据其改造情况适当减为有期徒刑。所谓良好的表现,不仅要满足减刑的六个条件之一,比如有立功表现或者检举监狱内外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重大立功表现,或者在救援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减刑范围有不同规定,一般为20至15年。看来无期徒刑一般不少于十年,只有罪犯有重大立功,才能减刑。只有真正需要减刑的,才能减刑。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暴力犯罪不得假释。
二、无期徒刑的特点
1.剥夺罪犯的自由。犯罪分子即将被拘留在某些地方,使他们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即剥夺罪犯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无期徒刑是剥夺终身自由,实施无期徒刑,但并不是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都被拘留到死亡,而是只要罪犯悔改,他们就可以回到社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者假释。此外,当国家发布特赦令时,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罪犯并没有被拘留到死亡,而是回到了社会。因此,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切断罪犯的再生。
3.拘留时间不能抵消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判决执行前的拘留时间不存在抵消刑期的问题。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必须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三、无期徒刑与死缓的主要区别
1.改变刑罚
(1)缓期执行死刑有三种方法: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犯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实际服刑一般为两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死缓两年考试期满,无故意犯罪的,必须减刑。无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2.计算考试期限
两年试验期自确定生效判决之日起计算,一般为最终判决之日起两年;无期徒刑“考验期”(其实法律定义上没有所谓无期徒刑的考验期,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使用)一般从入狱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强制劳动转型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者只适用于犯罪的罪犯,在死刑后两年内不再犯罪的,不再执行死刑,一般转为无期徒刑。
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无期徒刑的期限是多少年?根据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无期徒刑罪犯不仅是长期监禁,而且在服刑过程中表现良好的,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但此时,法律还规定,实际刑期不得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