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如果你做了违法犯罪,你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你违反了刑法,你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不同类型的刑事判决也会有所不同。最严重的是判处死刑。判处死刑后,也分为立即执行和缓刑。很多人对此不太了解,所以立即执行死刑意味着什么??以下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立即执行死刑是什么意思?
1、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交审判或者发回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一审,被告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议,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同时为批准程序,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批准的死刑案件,判处缓刑两年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故意犯罪,核实属实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死刑立即执行还能得救吗?
1、死刑分为两种:缓期执行2年和立即执行死刑。死刑的立即执行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而不是比死刑更严厉的刑罚。法律依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必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布缓期执行2年。
2、刑法修正案9:死刑条件由故意犯罪、核实、重大犯罪、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等社会影响极为残酷。
3、死刑立即执行,除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外,应当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批准,无需报告。
三、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立即判处死刑?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立即执行死刑还是缓期执行死刑,取决于是否必须立即执行。虽然缓刑也是死刑,但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再执行死刑。这样,对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无论是立即执行死刑还是缓期执行死刑,对犯罪分子来说往往是生死两重天。因此,在相关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中还没有“不必立即执行”在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准确罪犯是否属于“不必立即执行”,因此,无论是统一死刑的适用标准,还是在限制死刑的适用中发挥重要作用,选择立即执行死刑
当犯罪行为触犯法定刑为绝对确定死刑之罪的,在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该情节可以作为适用死缓的依据。当犯罪行为触犯相对确定死刑之罪的,在既具有相应的从重处罚情节又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可见,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是否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是一项重要的考量因素。这种从轻处罚情节,既可能是法定的也可能是酌定的。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况一般可视为“不必立即执行”,因此,可以考虑对被告的死缓或其他较轻的刑罚。
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的立即执行死刑意味着什么?从文章中可以看出,立即执行死刑是最严重的刑罚执法之一。对于极其严重的犯罪,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罪犯,必须经最高法院批准立即执行死刑。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特快列车,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