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死刑一直非常谨慎。在人民法院依法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作出立即执行死刑的判决后,还需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当然,死刑审查也有程序。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将整理死刑审查程序是什么?相关内容。
1、死刑审查程序是什么?
1.立即执行死刑案件的请求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交审判或者返还审判。被告不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申请审查死刑缓期执行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审查内容和方法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相同。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发回复审;
(二)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依法改判;
(三)同意维持原判的,批准裁决。
二、死刑复核需要多长时间?
死刑审查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还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缓期执行死刑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批准。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一审、二审、再审,包括审判行为,都有相应的期限。只有死刑审查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审查是一个特殊的程序,审查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因此,死刑审查需要多长时间来确定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三、死刑审查执行多久?
一般需要在7天内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的,需要暂停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批准的立即执行死刑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发布。
被判处缓刑两年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无故意犯罪的,应当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故意犯罪,核实属实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犯罪分子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改判;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执行死刑;因前款第三项停止执行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死刑以枪决或注射的方式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
指挥执行的法官应当核实罪犯的身体,询问是否有遗言和信件,然后交给执行人执行死刑。执行前发现错误的,暂停执行,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得公示。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死刑。
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以上是关于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的死刑审查程序是什么?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在实践中,除非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判决,否则罪犯在执行死刑前需要报告批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您也可以咨询法律特快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