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有期徒刑是一种刑罚。被告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判处缓刑。那么,有期徒刑和缓刑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整理了以下内容缓刑与有期徒刑的区别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缓刑与有期徒刑的区别
有期徒刑是一种刑罚,缓刑是执行刑罚的方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简单地说,被判处的刑罚暂时不执行,给予一定的测试期,如果测试期表现良好,则不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有期徒刑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由公安机关调查,由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合作。本法第七十七条没有规定的,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决,并公开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前未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决定执行前后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刑罚。
二、缓刑考试期
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限。
法律规定缓刑考试期的主要原因如下:
1.缓刑考验期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等于原判刑期;也可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的两倍;
2.缓刑考验期不得短于原判刑期,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作用;
3、缓刑考试期,表明缓刑罪犯不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考试期间罪犯的表现,符合原判决法律规定的,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试期间的时间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判决前拘留的日期不能抵消缓刑考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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