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刑罚制度没有废除死刑。目前,国家还没有废除死刑,这也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决定的。那么,立即执行死刑和缓期执行死刑的有关规定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立即执行死刑和缓期执行死刑的有关规定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罪犯。所谓犯罪极其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情况。
(2)在审判程序方面,立即判处死刑的人,无论是否上诉,都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亡缓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所有被判处死刑的罪犯都将被处死。被判处死刑缓慢的罪犯,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犯罪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二、死刑由谁立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批准的立即执行死刑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发出执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立即执行死刑的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发布。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
死刑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而并非比死缓更严厉的刑罚。
三、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程序
(一)犯罪分子在执行死刑前申请会见亲属或者近亲属的,人民法院可以许可。
(二)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的,应当在交付执行前3天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现场监督。
(3)在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法官应当验证罪犯的身体,即仔细检查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和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人是判决和裁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误杀害。还要询问罪犯是否有遗言、信件,并制作记录,然后交给执行人执行死刑。
(四)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侮辱执行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在法医确认罪犯确实死亡后作出记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逐级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死刑(包括死刑前后的照片)。
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详细介绍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的相关知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刑罚执行方法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回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