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死亡时,他们需要到相关单位出具死亡证明,这是一个正常的法律过程。死亡证明还需要携带相关信息,并由亲密的人处理。怎样才能证明人死了?让我们请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如何证明人死亡?
拿着医院的死亡证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然后拿着手续到当地派出所明该人已死亡。
二、如何打开死亡证明
(1)公民死亡,城市埋葬前,农村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应当持死亡证明、户口簿、死者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在临时住所死亡的,临时住所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死者临时住所的户主、酒店经理或者其他人员的申报,及时通知死者的姓名、死亡地点、时间、原因,由死者永久住所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永久居留登记机关也应当根据死者家属的申报办理死亡登记。有可疑情节的,可以联系死亡登记机关。
(3)发现来历不明或者途中死亡的,户籍登记机关应当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永久居住地和死亡原因,应通知死者永久居住地户籍登记机关进行死亡登记,注销户籍;不能查明来源的,应当登记事项和死亡情况备查。
三、伪造死亡证明的处罚有哪些?
据公安部门介绍,对制售 假证者的处罚力度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而有分轻重。制售 假证情节较轻者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罚款或拘留。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销售、盗窃、抢劫、破坏国家机关文件、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的小编怎样才能证明人死了据介绍,公民死后应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办理死亡证明。公民死在外地的,也可以向暂住地有关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