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讨论刑罚时,因为不同类型的案件涉及不同的刑事处罚结果。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主要刑罚和附加刑罚。那么,主要刑罚的附加刑罚类型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主刑附加刑类型
中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不能同时适用。附加刑适用时,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主要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罚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二、附加刑有哪些?
附加刑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一)罚款有三种适用方式:选择罚款、单处罚金和罚款。
罚款由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国家机关职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或者附加使用: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毒品、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独立适用或者附加拘役、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决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缓期死刑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三)没收财产有两种适用方式:一是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是并处或者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合法所有不用于犯罪的财产。没收财产时,不得以追回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自有财产代替或者抵消。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保留犯罪分子及其家属的必要生活费用。
(4)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外国人离开中国(边境)境的特殊刑罚方法。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本国人。
三、主刑包括哪种类型
(1)控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控制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1日抵消刑期2日。控制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
(2)拘役期限不超过1个月或6个月,数罪并罚期限不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抵消刑期一日。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可以每月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
(3)有期徒刑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抵消刑期一日。有期徒刑在监狱或者其他地方执行。在执行期间,所有有能力工作的罪犯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一般适用于故意杀人、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抢劫、强奸、贩毒、走私、贪污、受贿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5)死刑包括两种情况:立即执行和两年缓期执行。对于18岁以下的人和在审判过程中怀孕的妇女,即使犯罪极其严重,也不适用死刑。死刑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基层人民法院不得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判处死刑缓期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犯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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