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所谓附加刑,又称从刑,属于补充主刑可以适用的刑罚办法,而附加刑不仅可以独立适用,还可以附加适用,也比较常见。刑罚分为哪几类??以下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刑罚分哪几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一)主刑
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个人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主刑包括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二)附加刑
所谓附加刑,是指适用于补充主刑的刑罚方法,也称为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适用于附加主刑,也可以单独适用。个以上的附加刑可以同时适用于附加刑。附加刑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二、什么是主刑?
主刑,又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它是适用于犯罪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中国刑法规定的主要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其中管制是中国原创的。在外国刑法中,主要刑罚通常包括罚款。
管制刑作为一种限制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对犯罪分子实行不关押,而是在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改造,它是我国在长期革命实践中不断总结出来的成果,是我国的一种独创。
三、什么是附加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附加刑,又称从刑,是适用于补充主刑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适用时,一种犯罪可以同时适用两种以上的附加刑。
我国刑法有9种刑事类型。其中,主要刑罚有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4种,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本文介绍了本文“刑罚分为哪几类?”除此之外,还有附加刑和主刑的概念。专业问题需要专业人士解决。对于附加刑的法律问题,如有必要,建议找北京刑事律师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