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抗诉的具体期限
1、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提出或者不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议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议。但是,新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当事人申请抗议的期限。
2、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为判决和裁决生效后两年,两年以上不得再审。但《民事诉讼法》并没有限制检察机关的抗诉时间,即当检察机关对有效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时。
3、当事人在判决和裁决生效后两年内未向法院申请再审的,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失去了再审的条件,但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通过检察机关的抗议获得 再审。因此,检察机关的抗议没有时间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徒劳的。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确定检察机关的抗议期限,以保持法律制度的统一和法律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民事抗诉的范围
必须明确的是,民事检察监督应当以事后监督为主,一般来说,以下情况不属于检察院民事抗诉范围:
1、纯人身关系的裁决,如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客观上无法纠正,但解除婚姻引起的夫妻财产分割纠纷仍可提起抗议。
2、如上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民事调解书可以起诉;但违反自愿原则和协议内容的,不得起诉。
3、当事人对可以上诉的一审判决和裁定没有正当理由解释不提出上诉的,不得提起抗议。为了督促当事人积极寻求法院处理纠纷,只有在法院处理渠道耗尽后,才能依法申请检察院抗议。
4、虽然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作出的裁决,如诉讼前保全和执行,一旦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但不是最终裁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复议解决,检察院不会抗议上述有效裁决。
民事诉讼案件一般没有期限,但检察院必须在3个月内审理。如果6个月内没有申请再审,你可以选择提交申诉或仍然提交再审申请,然后去检察院上诉。但如果两年内未向法院申请再审,则将失去再审的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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