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如果第三人因案件原因出现,第三人将出庭配合法庭调查,第三人需要提交答辩书。民事诉讼第三人的答辩期限是多长?跟着小编去了解一下。
第一,民事诉讼第三人的答辩期限是多长?
第三人民事诉讼答辩期限为15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书。答辩书应当注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家、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位和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发送给原告。
答辩期与举证期的区别
1.简单来说就是起诉-开庭审理-判决-执行
2.证据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双方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过期的证据不得法院支持。辩护期限是指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指定辩护期限,要求被告提交辩护书。两者都不是一个概念
3.答辩期限自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开始,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一般由法院指定,案件难度不同。当事人可以协商
4.不提交答辩不影响案件过程。但是,在证据期间不提供证据可能会导致法院承认对方的所有证据(仍需质证)
5.民事诉讼程序相对简单,但由于案件不同,仍需谨慎对待,以免错过机会
二、在民事诉讼中,举证期和答辩期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在民事审判的简单程序中,证据期限和辩护期限一般由民事诉讼法辩护15天和证据期限不少于30天,但由于当事人要求辩护和延长证据期限,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辩护期限和证据期限,但简单程序的辩护期限和证据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
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证明期限不少于30天,辩护期限不少于15天,双方同意的证明期限不得少于30天。
三、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被告有权自收到起诉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
答辩书是承认或否认原告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和理由。如果答辩在15天内未能提交,也可以在开庭时在法庭上答辩。如需向法院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书期间将证据复印件一并提交法院。正式开庭时,将证据原件带到法院进行质证。
举证期和答辩期分别是几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书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的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明确原告的请求和事实和理由。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后,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审判前交换证据。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的,应当在证据期限内提交证据申请。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证据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原因。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二十九条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是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证据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对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证据期限内申请重新检查,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证据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审判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或者延期审理。
综上所述,民事起诉一般需要给被告一定的时间准备材料和证据,保持两者之间的公平状态,但由于被告的准备时间将直接决定原告可能的利益,所以被告的期限往往只有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