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案件相关人员提供的证据是法院查明真相并帮助他们胜诉的依据。但是,如果提供的证据违反了事实,一旦被证实,它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怎样处罚?以下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大家可以往下看。
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2、以暴力、威胁、贿赂的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指示、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
3、隐匿、转让、出售、损坏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让冻结的财产;
4、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司法人员、诉讼参与者、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检查人员、协助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
(2)人民法院可以对有前款规定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个人罚款金额不少于10万元。单位罚款金额不少于5万元以上100万元。拘留期限不少于15天。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监督。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纠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终止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留传票应当发放。罚款和拘留应当使用决定书。不接受决定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得停止执行。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防止证人作证或者指示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人员犯前两种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是小编的回答,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处罚是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简而言之,提交证据是证明自己的基础,不应该成为提供虚假证据的另一种犯罪,所以有些收益大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