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赔偿范畴,但司机危险驾驶、逃逸的,构成交通事故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受害人及其家属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这篇文章。
1、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本规定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一般规定的例外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道路交通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犯被侵权人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损害。《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犯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由谁提出?
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可以调解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也可以根据物质损失作出判决和裁定。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案件一起审理。只有防止刑事案件审理过度延误,同一审判机构才能在刑事案件审理后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除人身伤害外,必然会产生相关费用。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工作延误费用等。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和养老金。受害人的代理人及其家属可以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