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两审终止,即一审和二审后,案件终止。为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性,国家还给予当事人救济权。二审终止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那么,民事诉讼再审的期限是什么呢?下面的小边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再审的概念
再审是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决,重新审理案件。
启动再审的不同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方式。当事人不仅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诉,还可以向省高等法院和检察院申诉。
二、确定民事诉讼再审期限
1、向法院申请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下,不受6个月的限制。
2、再审是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决,重新审理案件。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本法第二百条第一、第三、第十二、第十三条规定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决的新证据;
(二)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
(三)伪造原判决、裁定事实的主要证据;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审理案件所需的主要证据,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误;
(七)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不予回避;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代表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咎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原因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件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在审理此案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违法判决。
5、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 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在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必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理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此时间的,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民事诉讼再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在特殊情况下,6个月的期限月的限制,有时经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因此,申请再审必须注意提出的时间限制,以避免错过。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