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及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期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暂停和中断,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暂停和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法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法院立案后,应当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2、法院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升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总统的领导下,设立了执行组织,负责执行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件,由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1、申请执行不需要提前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执行到位的第一批执行费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支付标准:执行金额或者价格低于1万元的,每件支付50元;1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格的千分之五支付;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格的千分之一加2000元;
2、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收取交通、住宿等实际费用。
我们在进行申请民事诉讼的时候,是需要掌握好一定的证据,依法提出诉讼的请求的,另外,对于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及规定,法律中指出,我们一般是需要在六个月之内进行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的,而且,在进行强制执行的时候,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