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海南首例走私废物罪审判
2020-03-11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0次
本报讯 昨日,我省两起以走私废物罪为罪名的案件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4名广西渔民刘月发、钟秋德、陈永光、张族德以犯走私废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徒刑,并处以罚金3000元至5000元。
◆案例一
2005年7月1日上午,广西渔民刘月发、钟秋德两人驾驶桂钦渔油0023号船从越南四屯港走私了984台废电脑显示器。在返回钦州途中,被海南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查获。经鉴定,该批电脑显示器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
◆案例二
2005年8月4日上午,广西防城港人陈永光、张族德驾驶“桂防渔辅29276”船从越南四屯港走私了993台废旧电脑显示器。8月5日晚10时许,该船途经我国北部湾海域时,被海口海关查获。经鉴定,“桂防渔辅29276”船所载的993台旧电脑显示器也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