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公然攫取,可见犯罪分子的胆子之大。那么抢夺罪是怎样量刑的呢?今天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抢夺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抢夺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1、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参照数额的量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 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数额不足2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罚金刑。
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为基数,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有数额的每增加1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8 000元以上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每增加规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一年。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4万元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数额在抢夺罪中对量刑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不同的数额判处的刑期也就不一样,因为主观见之于客观,数额大说明犯罪的情节重,量刑自然就会重些。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抢夺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