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公民的合法财产权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如果对其进行了非法侵犯的话是需要犯罪行为的,那么具体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所以下面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侵犯财产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
一、侵犯财产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财产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关系,要注意财产所有权与财产的相互联系与区别。
(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规定,犯抢劫罪、惯窃罪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必须是出于故意。
二、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
1、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物
顾名思义,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产,这正如侵犯人身权利罪的犯罪对象是一定人的身体一样。而且,该“一定的财物”对于犯罪主体的认识而言必须是有价值的。也就是说,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至少必须具有主观价值。同时,笔者认为这种主观价值的认识主体只能是犯罪主体而不能是该“一定的财物”的合法主体,因为在判定具体的某物是否是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时,考究物的价值是为了确定该物与犯罪主体的主观认识的契合性,在此时,该物与其合法所有者间的关系是无足轻重的。
2、该犯罪对象必须具有相当的价值
成为侵犯财产罪对象不仅有质的要求,还有量的标准。一般而言,侵犯财产罪都是结果犯,都要求犯罪客体被侵害的程度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显著轻微的则不认定为犯罪。相应地,对于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而言,因此也要求在价值上必须达到法定的标准。
3、该犯罪对象必须专属于特定的主体
某具体的物之所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最根本的是该物的所有权或占有权状态被非法地改变。因此,某物只有专属于特定的主体,才能准确地确定它存在的初始状态,也才能进而分析其状态是否发生了改变及这种改变是否非法。在这时,笔者所谓的物的主体的专属性是指按照社会一般人的认识进行的判断或推断,能够认识到该物不是抛弃物或无主物,而应属于某一特定的主体的状态性质。
是否可以说,任何物只要具备了以上的三个基本条件,就能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呢?从物的安全性上看,要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物的静态安全或动态安全必须受到破坏,即丧失了静态或动态的安全。而这必然还需要不正常的外力作用,在物的合法权利人不自愿的情况下,改变了物的占有状态或价值存量。在刑法学中,这种不正常的外力作用只是指犯罪人实行犯罪的行为。也就是说,上述的三个条件只是物本身所应具有的属性,要实际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同时还必须实际地受到了犯罪行为的直接作用。
三、侵犯财产罪的类型
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
(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的方式分为一下四种具体类型:
第一,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
第二,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窃罪。
第三,骗取型犯罪。即诈骗罪。
第四,侵占型犯罪,包括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中,第一种类型又可以称为强制占有型犯罪,第二、三、四种类型又可合并称为非强制占有型犯罪。
(2)挪用型。即以挪用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3)毁损型。即以毁损财物为故意内容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侵犯财产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大家需要了解的是侵犯财产罪并不是指的具体的罪名,是一项罪名的概括。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