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指没有正当的理由,将他人的财产进行占有的行为。那么在路上捡到的东西是否为非法占有呢?那么非法占有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呢?非法占有算取得了所有权吗?针对以上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占有的定罪标准
(一)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
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二)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二、刑事诉讼法非法占有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非法占有的规定。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大部分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作为犯罪的主观故意的: 如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占有算取得了所有权吗
非法占有者要想取得对占有财产的所有权,应满足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通过合法方式对实际已经占有财产取得所有权。
合法获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从法律上讲主要有三类,即交易(买卖)、获赠和先占。交易和获赠主要是针对有主财产,即通过交易或者获赠,从财产的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所有权,成为财产的新所有人。
先占则是针对无主财产,比如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钓鱼就属于这类情况。江河湖泊中非人工饲养的鱼类或者其他水产一般属于无主财产,谁先捕捞得到就归谁所有。不过,我国对于财产的先占取得在法律上限制是比较严格的,地下埋藏物、矿藏等一般都是有法律规定,在发现后属于国家所有,个人不能通过先占方式取得所有权。
非法占有表明非法占有人具有主观恶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非法占有的行为应当严厉打击,非法占有并不能取得物品的所有权,该还还是得还的。以上就是由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非法占有的定罪标准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