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观要件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而故意非法予以剥夺。如果没有故意,只是在客观上造成了剥夺他人宗教信仰自由的结果,则不构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认定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处罚
犯本条所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