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社会,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是比较重视的,如果出现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要接受相应的处罚,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理。那么哪些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下面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哪些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
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
4、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
5、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二、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标准是多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三、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还有一些行为,法律、法规规定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的,如《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条规定,不听制止非法进入军事禁区;毁坏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围墙、铁丝网或者界线标志的;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秩序,情节轻微的;在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等行为,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处罚。对于上述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关于哪些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介绍,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接受相应的处罚,毕竟这些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的稳定也会给他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北京刑事律师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