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罪名的统称,这类罪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要表现为犯罪人实行了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也包括了杀人、伤害、贪污、盗窃等,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所以面临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请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介绍下个人能起诉危害公共安全么。
一、个人能起诉危害公共安全么
这个是不可以的,只能是国家提起公诉,你可以通过别的罪名追究他的责任。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撤诉吗
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公诉案件不可以撤诉,除非检察院查清事实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刑事案件多是由公安局进行侦查,由检察院起诉的,不是被害人起诉的,当然被害人没有权力撤诉。被害人能做的是对被告人表示谅解,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自诉案件,是否起诉的权利属于被害人,被害人有权利起诉,有权利不起诉,起诉后当然有权利撤诉。被害人起诉后又撤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动员被害人撤诉。如婆婆起诉儿媳构成虐待家庭成员罪,法院经审理认为属于家庭纠纷不构成犯罪,动员婆婆撤诉。
(二)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提供不出充分犯罪证据的,法院动员被害人撤诉。
(三)在法院判决前自诉人与被告人自行和解的,法院不再判决,由自诉人写撤诉书备案。
(四)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过调解自诉人对被告人不再告了,可以撤诉。
(五)自诉人起诉后,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六)法院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被害人(自诉人)自动申请撤诉,被动员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法院不再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做出判决。
三、醉驾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一)醉驾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驾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针对个人能起诉危害公共安全么的介绍,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个人是不可以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的,只有国家可以起诉。在面对这种罪行的时候也会根据犯罪人实行的到底是什么罪行来决定怎么处罚。如果想要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北京刑事律师网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