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件,但对于这些话的意义,可能我们并没有深入研究过。有些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一个人的权利,而且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危害公共安全怎么认定?下面由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危害公共安全怎么认定
(一)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
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所谓危害公共安全罪,就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且侵犯了公共安全,造成了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了重大的损失,这样的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所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是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实际上,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包括了刑法中很多的具体罪名,比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四十七个罪名。所以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具体的刑罚要看行为人到底是触犯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哪一个具体的罪名,根据涉及的具体罪名来定罪量刑。
比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劫持航空器罪最低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交通肇事罪最低可以只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综上,小编主要给大家介绍了关于危害公共安全怎么认定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必须严格把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要件,不能随意扩大解释,也不能随意缩小适用范围。如果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