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和特征
概念: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特征:
1、犯罪主体:自然人,某些犯罪最需要具有特定的身份。
2、主观方面:故意
3、客观方面: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犯罪客体:国家安全。
二、关于本类罪的类罪名
1979年刑法:称为反革命罪
1997年刑法: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修改的原因:
1、反革命是一个政治概念,不宜作为法律概念使用;
2、反革命罪需要具有反革命目的,而反革命目的在实践中不易认定;
3、反革命罪作为一个罪名与一国两制不相符合;
4、反革命罪这一名称不利于国际间的刑事司法协助,也不利于对犯罪分子进行惩处;
5、反革命罪与刑法分则体系不协调。
三、具体犯罪罪名: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投敌叛变罪,
叛逃罪;
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情报罪;
资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