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不法分子,故意伤害国家的主权,试图破坏我国的领土完整,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严厉处罚的。那么危害国家安全罪定义是什么?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哪些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判?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定义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各种具体罪名则各有其具体构成要件和特征,分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一章中的12个条文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因此,刑法分则在第一章就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进行了规定。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惩杀人、抢劫、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哪些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上述12个罪名可分为3类:
(一)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前7个罪名。
(二)叛变、叛逃罪。包括投敌叛变罪、叛逃罪2个罪名。
(三)间谍、资敌罪。包括最后3个罪名。
三、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个类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主要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情报罪;资敌罪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定义”等相关法律知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行为有很多种,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判刑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