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当中是有着一个明确的危害行为的,这个危害行为主要就是体现的相应的违法行为的,但是这个危害行为并不像违法行为当中有着那么大的危害性的。下面就让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刑法危害行为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法危害行为是怎样
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故意或过失的犯罪行为。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十六条、行为右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拈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二、危害行为作为
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作为是人的身体的积极动作。如果行为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不当为的义务而实施某种行为的,就成为危害行为中的作为。
三、危害行为不作为
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其来源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和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但其未履行特定的义务。
作为和不作为在我国刑法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大多数犯罪只能由作为方式构成,有些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方式构成,如刑法第261条的遗弃罪,即纯正不作为犯。另有一些犯罪既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如故意杀人罪,即不纯正不作为犯。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刑法危害行为是怎样的全部内容。危害行为的确定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