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防利益罪,包括: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受不合格兵员的;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以及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的;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新的;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定货、拒绝军事征用的。
北京刑事律师:危害国防利益罪-分类
2020-03-11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