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今社会相对稳定,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对罕见,但在刑事案件中,盗窃犯罪率仍在逐年上升。如何区分既遂和未遂的盗窃犯罪?盗窃和量刑的标准是什么?那么,本文由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向您介绍盗窃罪未遂的量刑标准?
一、盗窃未遂量刑标准
盗窃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既遂犯的处罚。
盗窃未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大量财产为盗窃目标;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
3.其他严重情况。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产的价值为1000元至3000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欺骗出口退税和抵扣 税的 发票的起点为25张。此外,根据《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也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以下罚款盗窃或者不能计算的,处以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下同)。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所谓严重情节,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它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来骗取出口退税、扣税的发票,起点为250份。其它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它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点可以认定为“其它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主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⑵金融机构盗窃;⑶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资金,造成严重后果;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九条第l资金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也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大或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数额特别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它特别严重的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大以外的其它特别严重的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点可以认定为“其它特别严重的情节”:⑴犯罪集团主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⑵金融机构盗窃;⑶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死亡、精神障碍或其他严重后果;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此外,根据《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还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如何认定盗窃既遂和未遂
1.犯罪的未遂和既遂是故意犯罪过程的形式。与其他故意犯罪相似,盗窃未遂的建立需要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开始实施盗窃;二是未达到犯罪既遂,即未取得对他人财产的非法控制;三是盗窃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完成,即未非法控制他人财产。以上三个条件看似简单,但长期以来在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
2.盗窃的既遂标准大致包括接触、隐藏、控制、转移、失控和获取。作者个人认为,由于盗窃犯罪的复杂性,上述理论各有优缺点。盗窃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应当贯彻我国刑法理论中区分既遂与未遂的统一标准,即犯罪构成要素。换句话说,盗窃犯罪的构成要素是否齐全,作为盗窃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标准。在贯彻我国以上刑法理论的基础上,综合判断被害人是否占有被盗财产、行为人盗窃时的客观情况和主观目的是否实现以及财产的性质。
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盗窃罪未遂的量刑标准由此可见,盗窃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上、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盗窃未遂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他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北京刑事律师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