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生产销售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假药生产销售罪,但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视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接下来,由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带来假药罪的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具体内容。
一、假药罪的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
假药生产销售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假药生产销售罪,但销售额超过5万元的,视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假药生产销售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本罪。
立案标准
生产、产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根据刑法修正案第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含有超标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有效成分,可能会延误诊断和治疗;
超出规定范围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可能导致诊疗延误;
急救所需的有效成分缺失。
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依照个人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处罚,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三、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有效成分,可能会延误诊断和治疗;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急救所需的有效成分。
使用生产、销售的假药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视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危害特别严重”。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并提供贷款、资金、账户、发票、证书、许可证,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仓储、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假冒生产技术,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处罚 。
第十条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的,依照严厉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以暴力、威胁的方式抵制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的,从重处罚。
构成本罪同时构成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
[2003年5月15日起,对妨碍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在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生产、销售防治、防护产品、材料,或者生产、销售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在销售假药案件中,涉及犯罪金额的量刑,以5万元作为犯罪的定罪起点。假药生产销售金额不超过5万元,不造成人体伤害的,不属于犯罪。涉及金额达到5万元的,可以判定犯罪。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带来的假药罪的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