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当今社会,仍然有人喜欢滥用职权,利用职权挪用公有或私有财产。许多人不同意这一点。事实上,这构成了犯罪。机关提取财政资金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为了方便您了解相关内容,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整理了以下内容,回答您的问题和疑问,供您参考和学习。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一、机关提取财政资金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
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3个月以上未偿还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开展营利活动;
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进行非法活动。
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个人贪污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涉嫌职务侵占、公司、企业财产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有期徒刑5年以上,可以没收财产。案发前全额退还,可以从轻处罚。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
从事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托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有前款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挪用、盗窃、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为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以贪污理论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共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犯贪污罪的,按照情节轻重处罚;
个人贪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
三、哪些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属于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金额大,三个月以上或三个月以上,但金额大,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具体包括以下两种行为: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属于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
这是一种较轻的挪用行为。其组成特点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主管、处理单位资金和挪用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主要用于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但不用于从事不正当经济活动,挪用金额较大,时间超过三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贿赂、侵犯、挪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这种行为不受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或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金额大,开展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就构成犯罪。“营利活动”主要是指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非法活动”。指挪用的资金用于走私、赌博等活动。“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贿赂、侵占、挪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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