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国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立为刑事案件。那么,刑事立案的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公安刑事备案标准,今天由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整理一些法律知识供您阅读。
一、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过失引起火灾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
(二)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三)烧毁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等基本生活资料;
(四)造成森林火灾,林地面积超过2公顷,或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超过4公顷;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根据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制造、销售、运输、储存毒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诉讼:
(一)造成重伤或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销售、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或饵料2公斤以上;
(四)引起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传染病流行、爆发;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盗窃、抢劫或者被他人利用的;
(七)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情形。
依法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销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假枪,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出口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诉讼:
(一)非法制造五支以上枪支的;
(二)非法销售两支以上枪支的;
(3)虽然不符合上述数量标准,但有其他不良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
本条及本条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枪支”,包括枪支散件。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算;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30件为一套枪支散件计算。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隐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诉讼:
(一)非法持有或者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以火药为动力非法持有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发以上或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
(四)非法持有、隐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榴弹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
(五)非法持有或者隐藏弹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
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指未经授权持有枪支、弹药的人员;“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消除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后,擅自隐瞒、配置枪支、弹药,拒绝交付的行为。
二、盗窃案
个人盗窃金额达到1000元的,视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扒窃、使用刀刃等工具或者携带凶器盗窃的,视为刑事案件;惯犯犯罪或者多次犯罪,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视为刑事案件。
三、诈骗案
个人诈骗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的,视为刑事案件。
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立案的标准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大家看完小编整理的知识,能够了解公安刑事立案标准,对刑事案件有一定的了解。当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知识需要了解,北京刑事律师网还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咨询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