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将对刑事案件犯罪进行调查,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事实后,公安机关将立案。刑事犯罪立案标准如何规定??刑事立案标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这取决于确定犯罪事实的时间。以下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1.如何规定刑事犯罪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取决于能否立案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
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二、二。刑事案件需要满足的条件
(1)犯罪事实 是指客观上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主要条件。犯罪事实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要立案调查,必须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行为。立案应当,只能进行犯罪行为。如果不是犯罪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得立案。
2.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准备犯罪。
(2)刑事责任是指依法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发生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才有必要立案。
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不追究其他刑事责任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请求不立案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一百六十三条 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木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通知后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综上所述,经调查,公安机关确认有犯罪事实并立案。确认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后,将在24小时内立案。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的小编刑事犯罪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相关内容。如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上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