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一旦提交法院,法院将在安排后受理,然后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审判。作为当事人及其家属,他们可能更关心判决时间,因此刑事案件开庭后宣判多久??以下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宣判
正常情况下,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两个月内宣判,不得超过三个月;
2、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延长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重大复杂案件、犯罪范围广、取证困难,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简易程序案件后20日内;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4.被告未被拘留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
二、法院开庭多久?
一、民事案件。
(一)人民法院申请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二、刑事案件。
(一)程序简单的,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少三个月。
三、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
1.如果被告不在场,法官会另行通知开庭时间。如果找不到对方,没有人签收传票,法院会宣布送达(合法送达),缺席判决。
2、具体法律条款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离开法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不出庭是为了放弃其诉讼权利的表现。判决结果可能对案件的相关事实、证据、法律等意见产生不利影响。被告因特殊原因不方便出庭的,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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