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活动中,案件审理的不同环节由不同的司法机关执行。我们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法律处理。很多人对具体程序了解不多。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将为您整理公安机关提交检察院案件的程序是什么?相关内容。
1、公安机关提交检察院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提交检察院是审查起诉的司法审理环节。刑事案件由公安局提交检察院,说明案件需要提起公诉。需要提起公诉的,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案件移送检察院并不意味着快速判决。判决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被起诉人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多长时间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在一个月内,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决定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可以管辖哪些刑事申诉案件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的上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上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上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上诉;
5、拒绝接受人民法院有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
(二)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拒绝接受法院决定的上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不服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和裁定。
(三)省、市、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拒绝接受法院决定的上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受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七日内提出上诉;
3、拒绝接受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上诉;
4、对同级、下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不服。
以上是关于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的公安提交检察院案件的程序是什么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在逮捕后继续调查。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您也可以咨询法律特快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