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往往采取刑事强制手段,通过刑事强制手段控制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不能继续违法犯罪。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带来刑事可以强制传唤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可以强制传唤吗?
1、强制传唤需要传唤违反公安管理行为人进行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人民警察可以口头传唤现场发现的违反公安管理行为人,但应当在调查记录中注明。
2.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3.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于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人民警察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调查记录中注明犯罪嫌疑人的到达、到达时间和离开时间。
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公安管理的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5、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传唤的原因和地点。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口头通知家属传唤的原因和地点,并在询问记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绝提供家庭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不能通知的情形的,不得通知,但应当在询问记录中注明。
二、刑事诉讼时效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起诉期限,经下列期限后,不再起诉犯罪:
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十年后;
第三,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五年后;
第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审判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三、刑事诉讼立案管辖如何规定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他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另有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不需要调查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调查的案件;军事安全部门调查的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机关调查的间谍案件;监狱调查的罪犯在监狱犯罪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犯罪”,指刑法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
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从以上内容来看,人民检察院直接受调查的刑事案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使用职权的犯罪案件,反映了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进入审判阶段,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调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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