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要案件联系起来,可能需要批准逮捕程序,但有些人不了解案件批准逮捕的情况,了解处理问题会更清楚,所以案件能不经批准逮捕吗??以下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将向您介绍相关知识点。
一、案件能不经批准逮捕吗?
刑事案件的刑事案件可以进入审查和起诉阶段。逮捕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性措施之一,而不是必要的程序。刑事案件的一般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约需要三个阶段,即调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留、保释、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逮捕是强制措施之一。例如,一些嫌疑人符合保释候审、监视居住条件或因自身原因需要保释候审、监视居住的,不得逮捕。
二、案件不批准逮捕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第一百二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三日内送达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讯问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未发生犯罪行为或者被逮捕的,不构成犯罪;犯罪行为轻微,不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犯罪行为是被逮捕人,但保释、监控生活方式足以防止社会危害,不需要逮捕等。
三、检察院能随便批捕吗?
当然不是。批准逮捕刑事案件的条件有: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由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核实。2、可以被判处以上监禁。3、采取保释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必须逮捕。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自由并拘留在一定地点的强制措施。逮捕是最严格的强制措施之一。能有效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逮捕措施不依法适用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因此,在采取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律条件和程序。
逮捕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有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核实。
二、可以判处以上徒刑。
3、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必须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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