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赃物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国试图通过窝藏、转移、收购等方式实现隐瞒的行为,认定为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那么,如果你被指控销售赃物,你应该如何为自己辩护呢?如果被指控销售赃物而不承认,你会被定罪吗?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将为您解答被指控销售赃物而不承认的相关问题。
一、被指认销赃物不承认吗?
如果你不知道这是赃物,你应该被认定为不知道。对于那些应该知道这是赃物的人,即使嫌疑人说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应该被认定为帮助出售赃物,这可能构成隐瞒、隐瞒犯罪收入和犯罪收入的犯罪。例如,A要求B帮助出售被盗汽车(A没有向B解释被盗汽车),汽车市场价格为20万元,A只要求B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而B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汽车。由于价格差距巨大,B应该知道汽车有问题,并继续帮助A出售汽车。B应被认定为犯罪,构成隐瞒、隐瞒犯罪收入、犯罪收入的犯罪。第三百一十二条隐瞒、隐瞒犯罪收入、犯罪收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认定销赃罪
“销赃罪”已经改为“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构成赃物、赃物销售罪,应当知道藏匿、转让、收购或者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事实上,如果你真的不知道,你就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欺诈、贪污等犯罪获得的公私财产,包括金钱、物品等。根据《关于处理盗窃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购买赃物自用,情节严重的,以赃物销售罪处罚。购买赃物是为了让自己使用和购买赃物,而不是低价购买,高价购买赃物的主观恶性行为更轻。因此,购买赃物自用必须“情节严重”构成赃物收购罪。偶尔购买或者少量购买赃物自用的,属于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但书情形,不得以购买赃物罪论处。
三、买方不知道赃物是否适用于善意获取制度
适用。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人们不可能核实交易货物是否属于赃物,有时财产经过多次转让,涉及许多经济关系,难以返还,或财产是消耗品,或财产成为善意第三人使用过程的一部分,如果返还,将严重影响其他部分的使用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善意取得制度应适用于受让人的善意,即未知购买的赃物。第三人不知道被盗、抢劫的财产,构成善意取得的,由犯罪分子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因为这是由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所以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来保护。除非可以在善意第三人同意的前提下返还购买赃物的费用,否则善意第三人不得要求返还原物。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被指认销赃物,不知道赃物应被认定为不知道,但应该知道,即使不承认,也将被认定为帮助销售赃物。如果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赃物,为了保护受害者和善意第三方的利益,适用善意获取制度。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指认销赃物不承认问题的相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