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底部是我们所说的犯罪记录。只有在被有关人民法院处理后才会有犯罪记录。那么每个人都会有疑问。如果一个人被列为逃犯,会有案件记录吗?此外,它仍然被列为在线逃犯。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将详细介绍网上逃犯被列为案件吗?的内容。
一、网上逃犯后有案件吗?
案件底部是指犯罪记录,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后才会有犯罪记录。如果只是网上通缉,还没有确定有罪,所以没有案件底部。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出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案件。
各级公安机关可以在其管辖范围内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其管辖范围的,应当向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报告。
三、网上通缉犯是什么意思?
网上追捕不同于通缉犯。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犯是一种特殊的逮捕形式,其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逃犯的嫌疑人,网上追捕的对象不仅包括处理逮捕法律程序的逃犯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的逃犯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计算机网络等公共媒体发布,为公众所知,网上追捕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较,对外保密,受众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根据公安部的公共刑99号“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上,被通缉人员的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输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捕已经吸收了通缉犯的一些功能。即将未被捕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逮捕信息。“网上通缉”仅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通缉犯信息,使犯罪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能够立即比较信息,提高逮捕犯人的效率。
三个条件
一、刑事犯罪,二、犯罪事实清楚,三、犯罪分子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可以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每个人都能从网上看到所有通缉犯的信息。一般只有一部分A、B级通缉犯。
公安部门使用网上通缉令,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两种类别
一是公安部定期发发追逃光盘,光盘上有被追逃人员的相关信息,地方公安机关根据光盘上的信息追逃;二是公安内部专网“公安网”上网公布。因为现在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还没有加入“公安网”,因此,现在有两种形式的网上追逃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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