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不会在审判后立即判决,将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审理,很多人也更关注判决的结果,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判决的具体时间,然后让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带来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才宣判结果让我们来看看详细的知识。
一、刑事案件开庭多久才能宣判结果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两个月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不得超过三个月。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拘留的一审刑事自诉案件、二审刑事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最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经法院院长批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法院案件过多,延期审并不少见。
二、刑事案件中怀孕的罪犯孕罪犯?
可以取保候审,应当逮捕的,可以监视居住,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保释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四)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取保候审。
三、刑事案开庭通知家属吗
刑事案件会议通知受害人家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审判长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出庭,宣布原因;宣布合议庭成员、秘书、检察官、检察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翻译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合议庭成员、秘书、检察官、鉴定人、翻译;告知被告有辩护权。被告认罪的,审判长应当通知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法律规定,审查认罪的自愿性和认罪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检察官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和被害人可以陈述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检察官可以讯问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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