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许多人对捕捞水产品更感兴趣,但中国法律有相关规定,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捕捞,否则将构成犯罪行为,然后让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带来认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让我们来看看详细的知识。
一、认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犯罪对象是国家水产资源管理保护制度。
(二)犯罪客观表现为在禁渔区、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
禁渔区和禁渔期是指禁止在一定时间内全部或限制一定区域内指定一定的重要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和繁殖场所。
禁用工具是指禁止使用超过国家对不同捕鱼对象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渔具。
禁止使用破坏水产资源正常繁殖和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网捕鱼等。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大;组织或者聚集非法捕捞水产品;经常非法捕捞水产品(重复教学、非法捕捞重点保护重要或珍贵水生动物;禁止捕捞水产品,造成重大水产资源损失;非法抵制渔业管理、殴打渔业管理人员等。情节轻微、危害小的,不以犯罪处罚。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四)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20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2万元以上;
(2)非法捕捞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幼苗、怀孕卵子的亲属或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50公斤以上或价值500元以上,或在海洋水域200公斤以上或价值2000元以上;
(三)在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或者禁用方法捕捞的;
(四)禁渔期间使用禁用工具或者禁用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般判几年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自然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上规定。
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介绍的认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于相关知识,我们知道,只要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您也可以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