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一般刑事案件需要审理。当然,审判不同于公开审判。所以很多人想知道刑事案件是否需要审理。接下来,让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刑事案件需要开庭吗?让我们来看看详细的知识。
一、刑事案件需要开庭吗?
人民法院审查起诉案件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理。因此,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将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决定开庭审理。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得公开审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不得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
法院宣布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送达当事人和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布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送达当事人和人民检察院。判决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天?
一般拘留10天左右,最长不超过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以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流逃犯罪、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
三、刑事案件必须结案多久?
刑事案件的一审一般在16个月内结案,二审最长在4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法律情况的,经批准后可以延长。刑事案件通常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刑事案件通常在5个月左右,最长可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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