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刑事犯罪往往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并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你知道如何认定它构成抢劫罪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如何认定构成抢夺罪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客不准备,公开夺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本罪具有以下犯罪要素: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此时,本罪不同于抢劫罪;本罪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不危害人身安全,属于单一对象。
(二)客观要素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乘客不备,出其不意,公开行使财产有形力,使他人无法抗拒,获得大量财产。
(三)主要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素
犯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公私财产,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劫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为了自己的享受而抢劫,为了帮助别人而抢劫,无论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就有抢劫罪的主观要素。
二、抢劫罪一般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
(二)抢劫公共交通工具;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五)抢劫造成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七)持枪抢劫;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三、盗窃与抢劫的界定
盗窃和抢劫都是合法的自然犯,类型化犯罪的共同点是:非法占有、违背他人意愿、非法取得他人占有。
(1)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盗窃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秘密盗窃的方式,将公私财产转移到自己或第三人的控制之下,而不是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盗窃是指行为人以自己认为不被他人发现的方式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秘密盗窃,即使客观上被他人发现或注视,也不会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具体含义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秘密盗窃是主观的,即行为人采取自己认为他人不知道的手段,包括公开盗窃;第二,秘密是针对财产的所有人、托管人和持有人;第三,秘密必须贯穿行为人的整个行为。
(2)中国理论界普遍认为,抢劫罪的建立要求行为人公开夺取他人财产,具体是指被害人能够立即发现并公开夺取其持有或管理的财产。一般来说,公开表现为乘客没有准备、意外、公开夺取财产,使他人没有时间抗拒,并获得大量财产。这种公开不是必须在未指明的人或大多数人面前抢劫,而是指在受害人当场知道财产被抢劫时公开抢劫财产或抢劫财产。抢劫有直接抢劫财产的动机,但暴力的对象是财产,而不是财产的合法持有人。
综上所述,区分这两种罪行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秘密获得了财产。行为人使用轻微暴力取得受害人财产,受害人不知道财产转让占有,属于盗窃;行为人转让受害人财产时,知道受害人知道,即使行为人采取和平手段,也应当设立抢劫罪。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王借用质押手机查询号码只是一个提前设计的骗局,其真正的目的是利用受害人文电话不注意,抓住机会携带苹果手机逃离现场。作者认为王的行为是一种盗窃行为,受害人借用手机后,虽然被告持有手机,但法律占有关系没有转移,受害人打电话,不知道,当受害人发现追赶,符合盗窃秘密的特点,定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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