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如何为自己辩护?
在法庭上自我辩护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可通过的标准或者规范。在法庭自我辩护中,我们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属于共犯、是否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是否悔改、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受害者的理解、是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通常在实践中,涉及刑事案件的法庭辩护,尽量建议专业律师进行辩护,更有利于从轻、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每个案件都有不同的情况。我来谈谈一般的技巧。被告必须掌握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的犯罪动机,
2、由于被告的主观恶意性不同,有预谋的犯罪与无预谋的犯罪有所不同。
3、矛盾的原因是什么?有时是由受害者的过错引起的。
4、财产犯罪是否导致财务无法追回,如果财产已归还受害人,被告可以减轻量刑责任。
5、被告是否有犯罪记录。如果是第一次犯罪,要向法院表明被告一直表现良好。
6、犯罪未遂或即遂。
二、刑事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除嫌疑人、被告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他人协助行使,即辩护人行使。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者。辩护制度的建立弥补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能力的缺陷,弥补了国家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保护的不足,促进了诉讼公平的实现,在社会中发挥了示范作用,促进了法律宣传教育。在中国,辩护人范围广泛:律师、人民组织、嫌疑人、被告单位推荐人、嫌疑人、被告监护人、亲友可以委托为辩护人,但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可以选择辩护,在法庭阶段,辩护应从几个方面开始,可以提出检察官证据不足,犯罪定罪过重,属于过失犯罪,认罪后悔改,主动赔偿受害人等。法院将核实被告的要求,这也会影响最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