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前言、辩护理由和结论。
1、前 言
(主要有三个内容:一是申报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辩护人出庭前做了哪些工作;三是辩护人对整个案件的基本看法。
2、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辩护人应当明确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主要目的,应当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论证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和依据。因此,我们通常会讨论是否构成犯罪、什么样的犯罪、是否有较轻的法律条件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3、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总结和总结。一般有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院提出处理被告的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二、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行行使外,还可以委托一两人为辩护人。以下人员可以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犯罪嫌疑人、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被依法处罚、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充分保障被告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但下列人员不得委托为辩护人:
(一)未完成宣告和刑罚的;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现职人员;
(五)本院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是被告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批准。
第三十四条律师、人民团体、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被告的监护人、亲友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辩护委托书。
第三十五条被告委托辩护人不得超过两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同一案件中的两名以上被告辩护。
第四十七条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身体健康权不是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由于当事人想要提交辩护词,辩护词本身就专门用于刑事案件。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不会改变,因为它侵犯了健康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即使是最重要的辩护理由也应该基于对案件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