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写行政辩护委托书?
客户(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电话:客户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
身份证号码:作为我(单位)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代表委托人(单位)接受行政机关的调查询问;
2、代表客户(单位)陈述、辩护或承认有关事实;
3、签收相关法律文件。
我(单位)承认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注: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客户印章。
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1、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交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责人或主持人批准。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即主持人或主持人)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记录不批准的理由。
3、移送案件时,应附上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鉴定结论;
(5)涉嫌犯罪的其他材料。
4、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立案。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立案的,应当说明原因,并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应退还档案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不立案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监督。
5、对于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还就在经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情况下,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理以及移送前行政执法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1)行政执法机关不立案的,依法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行政执法机关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作出的警告,责令停止生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暂扣、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得停止执行。行政执法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前,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扣除相应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案件后是否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初步调查阶段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决定不立案。经公安机关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立案退回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立案。
一般行政机关的调查是根据其相关实际信息进行反馈的。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将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审讯。行政机关审讯时,犯罪嫌疑人可以要求律师代替有关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