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护律师查阅案卷材料可以吗?
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案件档案材料。此时,他们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证书和委托书。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可以向法院和检察院申请查阅和复制档案材料。查阅档案时,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函)、委托书等材料。
二、当事人可以查阅和复制哪些案卷材料
新刑事诉讼法扩大了辩护律师的阅卷范围,规定辩护律师自移送审查起诉后可查阅、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而不再仅限于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从而为律师及时了解全案事实,掌握全案证据提供了便利,为律师高效、便捷行使辩护权提供了保障。
《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见面、交流。其他辩护人也可以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见面、交流。
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见面的,拘留中心应当及时安排会议,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
辩护律师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有关案件,提供咨询;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嫌疑人、被告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在会见嫌疑人、被告时不受监督。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的共同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调查期间会见嫌疑人的,经调查机关许可。对于上述案件,调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拘留中心。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提取、复制案件档案。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提取、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审查、起诉过程中收集的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轻罪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转让。
1、辩护律师可以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查阅、提取、复制案件档案。也就是说,律师到达检察院后,可以查阅和复制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这一规定有利于律师尽快了解指控所依赖的证据体系,并有足够的时间处理。新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使律师能够更有效地行使辩护权。
2、建立律师申请未提交的有利证据的权利。即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审查、起诉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轻罪的证据材料,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资料,复制本案有关资料和法律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本案有关资料的范围和方法。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调查材料,包括证据、证人证言、评估结论、检查记录阅或复制,包括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检查记录和当事人陈述;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可以查阅,但必须保密。
此外,双方提供的材料,包括起诉、答辩等,也可以查阅和复制。
为保障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查阅代理案件相关资料的权利,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6日发布了《关于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资料的规定》,规定了有关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资料的范围和办法,自7日起生效。
为保障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查阅代理案件相关材料的权利,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现就代理人查阅代理案件相关材料的范围和方法作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资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资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
为了申请再审,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结束的案件的相关材料。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为诉讼代理人的标记提供便利条件,并安排标记场所。必要时,法院书记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在场。
第三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案件相关材料的,应当提前联系案件的秘书或者审判人员;查阅终止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联系人民法院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律师证或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查阅案件的有关资料应当填写查阅案件的有关资料阅卷表。
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
案件审理结束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第六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资料后,应当及时将所有案件资料交回书记员或者其他负责保管案件档案的工作人员。
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面对面检查诉讼代理人交回的案件材料,认为正确后在阅卷表上签注。阅卷表应附上。
诉讼代理人不得将查阅的案件材料带出法院指定的阅卷场所。
第七条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取或者复印案件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案件材料的复印件应当经案件保管人同意。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
复印案件材料可收取必要费用。
第八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诉讼代理人应当保密。
第九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时不得涂改、损毁、抽取案件材料。
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修改、损坏、提取案卷材料的诉讼代理人进行处理。
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是必不可少的。在调查和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文件,但必须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并非所有文件都可以随意查看。如有必要,也可复制相关材料,但不得带走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