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的辩护要点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辩护要点是被告构成自首,情节较轻;案件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被告有其他较轻的情节,如被告未挪用资金改善贫困生活,被告认罪态度积极,自始至终如实解释犯罪。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3个月以上未偿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开展营利活动;
3.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进行非法活动。
三、有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诉讼: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三个月以上未还;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开展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个人使用:
(一)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其他自然人使用;
(二)以个人名义向其他单位使用本单位资金;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向其他单位使用本单位资金,谋取个人利益的。
四、如何构成挪用资金罪?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属于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大、三个月以上或者三个月以上,但数额大、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
3、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特殊主体。
4、在主观方面,犯罪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在挪用或借用本单位的资金,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仍是故意的。
挪用资金罪,一般只针对公司员工,只有他们有权利,可以利用职务方便挪用单位资金,因此单位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不能构成犯罪,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也可以符合犯罪主体,因此行为不构成犯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