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必须有辩护律师吗?
辩护律师是保证被告人最基本的权利的,虽然是被告,但是不代表他不能为自己辩护。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所以,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为他们的共同辩护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起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辩护人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与承担控诉职能的控诉一方积极对抗,并针对指控,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促使法官兼听则明,在中立的基础上公正裁判。所以,在刑事诉讼中确立辩护人辩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辩护人的辩护制度对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和诉讼民主具有重要意义。辩护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防止案件处理人员主观片面,明确倾听,避免不公正、虚假、错误的案件。
其次,辩护制度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维护犯罪嫌疑人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由于嫌疑人和被告处于起诉状态,人身自由往往受到限制,无法充分深入了解案件,收集证据材料,难以行使自我辩护权;另一方面,大多数嫌疑人和被告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什么诉讼权利,如何行使这些权利,也不了解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大多数嫌疑人和被告不能正确地利用法律为自己辩护,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辩护人主要是辩护律师,既有法律知识,又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便于全面具体地了解案件。同时,辩护律师具有丰富的辩护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能,可以帮助嫌疑人或被告正确行使辩护权,更有效地保护其合法权益。
最后,辩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的教育任务。在法庭上,通过控方和辩方的辩论,观众可以充分了解案件,区分是非,增强公民的法律概念。
聘请律师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被告在法庭上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来维护自己的相关事务。辩护人不一定需要辩护律师,可以由个人或一些团体担任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可以更有效地保护被告的相关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