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刑事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被告邓(以下简称被告)的辩护人。在接受分配后,他咨询了相关的档案材料,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盗窃的事实和指控没有异议。辩护人对被告的量刑和处罚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邓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有法律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
本案被告邓某某经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和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意见书可知,被告邓某某确有精神分裂症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认定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有法律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为生病,被告在完成小学学习后辍学在家。由于父母离婚,没有人照顾他,也没有就业能力,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被告的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生活的迫害。
(2)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有下列情节可以酌情减轻或减轻处罚
1、本案被告邓某到达案件后,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行为,不妨碍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并有认罪、悔改的表现。根据中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邓某是初犯和偶犯。邓某在犯罪前没有犯罪行为。
3、被告邓愿意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4、被告邓某某盗窃的对象是其亲属和同村熟人。
5、被告邓某某在法庭上认罪,悔改态度好。
根据上述意见,被告邓在犯罪活动中,人身危险和主观恶性犯罪较小,社会危害较小,结合被告邓的实际情况,希望减轻或减轻对邓的处罚。上述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参考并采纳,谢谢。
二、如何处理精神病人犯罪?
1、在适用刑罚方面,司法实践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鉴定对行为人的责任能力、等级和程度进行综合分析,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其他个人情况,具体裁量和确定刑罚。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患者,严重削弱责任能力的,应当给予较大的宽大处罚(主要是减轻处罚),也可以考虑缓刑的适用,直至免除刑事处罚。
2、中度减弱责任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度的从宽处罚(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不排除缓刑)。
3、对属于轻度减弱责任能力的,应予以较小幅度的从宽处罚(原则上只能从轻处罚,且从轻幅度不能过大)。但是对于那些虽然是轻度精神病患者,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一般不应当减轻处罚,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考虑从轻处罚。
任何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都可能被起诉。犯罪嫌疑人为精神病人的,可以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民事责任得当,就可以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民事责任能力识别报告,此时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仍需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