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写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
辩护词是被告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的材料和意见,部分或全部投诉内容、辩护、反驳投诉,证明被告无罪、轻罪,或者提出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件。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内蒙古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Y某委托,指派律师担任Y诈骗案的一审辩护人。律师接受指定后,查阅案件档案,会见被告,并结合审判情况对案件有详细了解。现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的观点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有欺诈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法院应当依法对被告作出无罪判决。
1、被告欺诈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的,依法认定被告有罪的,作出有罪判决;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被告有罪的,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无罪判决。因此,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充分。
也就是说,作为案件的证据,必须核实客观存在,与案件客观联系,每个证据对象都有必要的证据,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事实不能确定,整个案件的所有证据、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应合理消除,根据证据结论,必须是唯一的结论,必须排除任何其他可能性。
结合本案,公诉机关指控欺诈罪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欺诈罪的要求,即被告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欺骗受害人的财产。就本案的具体情况而言,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收取受害人11万元的目的,是以安排工作的名义非法占有还是承包工程。
2、控方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不足:
(一)缺乏必要证据证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
(2)对定罪证据有疑问,不能核实属实;
(3)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
在这种情况下,检察官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被告和Q有11万元的经济交易凭证,双方谈到了消防工程,也许在餐桌上谈到了找工作的话题。然而,没有证据证明11万元是否被告以找工作的名义非法占有,导致事实处于或处于状态。
相反,辩护人认为,就案卷证据而言,被告和Q很难排除合作承包消防工程的可能性,因此Q某一陈述及其亲友证词不仅是孤证,而且存在严重缺陷,导致本案待证事实处于或状态,不能排除各种合理怀疑。
3、法院依法对被告作出无罪判决
首先,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的证明责任、无罪推定、无罪原则的精神和要求,司法机关承担刑事责任的证明责任、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束、检察机关的公诉和有罪的证明责任。如果无法证明有罪,或者有罪证据不足,难以确定有罪和无罪,应当解释有利于嫌疑人,并分别作出撤销、不起诉或无罪判决。辩护人认为,现有的定罪证据有许多难以排除的疑问。请法院对被告人提出意见Y某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其次,真正的欺诈嫌疑人M被告及其推荐人尚未归案。Z某一直在全力寻找,M某人的出现将在真相大白中还事。被告本人也是受害者,但他没有占有Q某财产的故意和事实,但在开庭前已经收取了Q11万元分两次全部退还Q某,Q某本人也表示了理解。
辩护人
日期
二、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为确保辩护人能够充分履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标记、会议通信、调查证据收集、司法文件获取、通知、询问、辩论、起诉、拒绝等权利。辩护人在享有上述诉讼权利的同时,应当承担下列诉讼义务: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密义务、合法执业、法院规则、律师法律援助等义务。
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欺诈案件时,检察官将出具公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辩护律师想要进行无罪辩护的,应当在辩护词中提出证据不足、缺乏关键证据、欺诈事实不明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不足以定罪的,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释放当事人。